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承担《国道京沈线(G101)**县**桥**烧锅段改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京沈线(G101)**县**桥**烧锅段改移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规模及概况:本项目为**项目,项目起于**县**镇**大桥以东185米处,项目起点桩号K0+000(国道京沈线桩号K747+020),整体向东南方向布设,终点位于**县**镇**村与吉岗子村交界处,与原京沈线顺接,项目终点桩号为K3+335(京沈线桩号为K751+289)。项目总里程3.35公里,其中**公路2.29公里,改造利用公路1.06公里。项目拟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利旧改造路段路基宽度19m);**涵洞7道,平面交叉8处。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2026年建成通车,建设工期约12个月。投资估算总金额为8017万元,建设资金源于省级以****政府自筹共同解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彭海洋 联系电话:177****7272
地址:**省**市**县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址
网址:https://pan.**.com/s/1RKDgSrwIq6xrdlTUoXwusA
提取码: 512c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本文中网址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