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交通运输局淅川县“十五五”公路和 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费用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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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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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十五五”公路和 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费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县“十五五”公路和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费用 **** **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600,000.00 评审总得分:81.3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县“十五五”公路和 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费用项目 **县“十五五”公路和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费用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至审议通过为止,规划初稿需在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禹彤(组长)、张海建(业主评委)、代国明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系统内线上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系统内线上或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042033B 地 址:**县金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883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佳昊
联系方式:156****8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潇湘南路一段182****中心S5栋1901、1902、1903、1924
联系人:计惜阳
联系方式:187****1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计先生
联系方式:187****1563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2
中标通知
淅川县交通运输局淅川县“十五五”公路和 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费用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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