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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00449XQ-****0627-000329-5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7-02 15:24:35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中心项目 | 公开招标 | 780.186721 |
关于********中心项目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项目(招标编号:****)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合****委员会申请仲裁;(2****人民法院起诉。”修改为:“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合****委员会申请仲裁;(2****人民法院起诉。”
此澄清通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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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学生﹒﹒﹒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