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2
2024年6月27日,****在**市组织召开了****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公司(报告编制单位及验收监测单位)、****生态环境局和评审专家共12人(见名单)。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的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以下简称“圣达公司”****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6°4915.33,N30°402.90,厂区面积约137485.5 m2,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食品、饲料添加剂、环保型水性高分子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项目位于****厂区内。2022年11月,根据市场变化,****委托****编制《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投入20000万元建设形成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项目利用厂区现有 3#、5#、6#及9#空置车间布设雷米普利中间体R7生产装置、培哚普利中间体PD3和PD10生产装置、利伐沙班中间体 LF4和LF6生产装置、苯酯生产装置、苯磷硫胺中间体TMP生产装置等,依托现有公辅设施,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等,形成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22年10月14****信息化局予以立项备案(池经信技术〔2022〕110号文),项目代码:****。
2022年11月7日,****受****委托,承担《****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23年2月,完成《****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并张贴公告。2023年3月底,完成《****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2023年7月19日,****环境局以“池环函〔2023〕150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批,同意项目建设。
苯酯、苯磷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始建设,2024年1月完成建设,R7、LF-4、LF-6、PD3、PD10项目于2024年1月开始建设,2024年8月完成建设,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31 日为试生产阶段。
****于2025年3月10日完成排污许可申请变更(许可证编号:913********2039266001P)。
****于2025年4月委托******公司开展环保设施验收监测。
(3)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设计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5%;实际总投资为2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2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5.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50吨雷米普利R7、50吨PD3、50吨PD10、20吨利伐沙班LF-4、20吨利伐沙班LF-6、300吨苯酯、100吨苯磷硫胺等中间体建设项目并为项目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根据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项目环保阶段性验收。验收监测内容有废水监测、废气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及固体废弃物核查、环境管理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