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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00MAC622BF35 | 建设单位法人:赵圣海 |
| 刘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宁东镇 |
| ****基地新材料产业区A区兴州路西侧、磁甜**侧 |
| ****硫酸二甲酯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宁东镇 ****基地新材料产业区A区兴州路西侧、磁甜**侧 |
| 经度:106.67574 纬度: 38.02555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5 |
| 宁东管(环)〔2028〕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00MAC622BF35001P |
| 2024-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0 |
| 2534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00MAC622BF3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C1R3BJ0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0MA7MKBRF31 | 竣工时间:2024-06-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www.js-eia.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2万吨硫酸二甲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万吨硫酸二甲酯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采用“两转两吸”生产工艺,生产出纯三氧化硫;采用甲醇气相催化脱水工艺,以甲醇为原料,采用固体酸作催化剂在固定床反应器内气相催化脱水合成二甲醚;二甲醚和三氧化硫直接合成法生成硫酸二甲酯。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以液硫为基础原料,采用“两转两吸”生产工艺生产三氧化硫7.64万t/a;然后用甲醇气相法合成的二甲醚与三氧化硫直接合成硫酸二甲酯12万t/a,并副产93.0%硫酸3万t/a。 本项目未新增产品种类、不新增原辅材料和燃料种类;未新增污染物种类。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管道化、自动化水平,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污染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污水池里站密闭和废气收集处理工作,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根据工艺废气、储运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化验室废气等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收集处理。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确保达到治污效率。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须分别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1025-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具体限值参见《报告书》。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同环评设计一致,未变动。厂区**一座处理规模为480m3/d****处理站,采用“调节池+UASB厌氧塔+水解酸化池+好氧池+MBR膜池”处理工艺。 2、本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同环评设计一致,未变动。具体如下: (1)三氧化硫装置废气经“二级脱硫塔(双氧水吸收)+湿式电除雾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酯化精馏装置产生的废气、甲醇储罐、硫酸二甲酯储罐和装卸废气经“TO炉+二级碱洗”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危废暂存间废气、液硫储罐废****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水洗+碱洗”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因园区高盐水管网暂未接通,故本项目暂未设置高盐水排口,厂区产生的****处理站的**池,****处理站出水一并排入**宁******公司。 本项目共设置4个废气排放口(其中1个为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排口),同环评设计一致,未新增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未降低。 本项目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生产车间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厂区已建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本项目未新增固废种类,产生的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产生后需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 本项目在厂区东北角紧邻初期雨水池处设置一座6535m3全厂事故水池,作为末端防控措施。事故废水暂存能力及拦截设施均未发生变化。 |
| 本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因园区高盐水管网暂未接通,故本项目暂未设置高盐水排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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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9015 | 11.54 | 0 | 0 | 0.901 | 0.901 | / |
| 0 | 0.0342 | 0.52 | 0 | 0 | 0.034 | 0.034 | / |
| 0 | 0.0673 | 0.19 | 0 | 0 | 0.067 | 0.067 | / |
| 0 | 0.5347 | 0.6622 | 0 | 0 | 0.535 | 0.535 | / |
| 1 | 调节池+UASB厌氧塔+水解酸化池+好氧池+MBR膜池 | ****园区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纳管指标;该标准综合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排 污单位执行的行业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表 2 排放限值)、****处理厂设计接管标准等 | 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并有效运行 | 设置自动在线监测,监测pH、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每月自行监测pH、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 ,悬浮物、硫化物、石油类、挥发酚,每季度自行监测生化需氧量、总铜、总锌、氟化物、动植物油、可吸附有机卤素、总氰化物、总钒 |
| 1 | 二级脱硫塔(双氧水吸收)+湿式电除雾器 | 《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132-2010) | 吸收塔废气经“二级脱硫塔(双氧水吸收)+湿式电除雾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排气筒(DA004)排放 | 三氧化硫装置尾气处理设施处安装一套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二氧化硫),该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验收 | |
| 2 | TO炉+碱洗+碱洗 |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387-2007);《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1-2015);《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132-2010);《**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1/933-2015) | 酯化精馏装置酸性废气、真空泵废气和不凝废气等,通过酸性气管网引至厂区尾气处理系统,通过“TO炉+二级碱洗”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自行监测,甲烷、一氧化碳、甲醚、硫酸二甲酯、挥发性有机物每月一次;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酸雾、颗粒物每季度一次;甲醇每半年一次 | |
| 3 | 水洗塔+碱洗塔 |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T387-2007) | “水洗塔+碱洗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 自行监测,臭气浓度、氨(氨气)、甲醇、颗粒物每半年一次,硫化氢、硫酸二甲酯、挥发性有机物每月一次;硫酸雾每季度一次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械设备的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本项目泵房、配电室等均安装了隔声门窗,墙体采用隔声材料,设备设置减震垫、隔声罩等,采取了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厂区四周昼夜监测结果均达标 |
| 1 |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防渗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和土壤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1、本项目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釆取分区防渗措施。 2、重点污染防治区:C25抗渗铜纤维混凝土(抗渗等级P6)面层120mm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渗透系数不大于1.0x10-8cm/s);砂石垫层300mm;素土夯实夯实系数0.95。 3、本项目共布设3口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井,并定期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催化剂,精馏残液,污水站污泥,废过滤膜,废导热油,废导热油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残渣等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要求,收集后规范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部分废包装物、纯水设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三氧化硫装置产生的废滤芯。其中生活垃圾集****园区环卫部门处置;废包****收购站处理;废反渗透膜及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2、危险废物:废催化剂、精馏残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过滤膜、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残渣等。上述危险废物产生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需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进行危险属性鉴定。经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要求建设单位在未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前,暂时按危险废物管理,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污泥暂未产生。 4、厂区建设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6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有经过防渗、防腐处理的导流槽及一座加盖收集池(容积0.3m3);暂存的各类危险废物采用桶装或袋装分区分类存放,并设置耐腐蚀防渗漏托盘;危险废物贮存库设视频监控设施。 5、危险废物贮存库门口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及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岗位责任制度》、《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架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了危废登记台账等。 危险废物贮****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经“水洗+碱洗”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设置满足相应要求的事故水池及其配套管网,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项目建设生产情况,强化危废暂存、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措施,设置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及处理处置措施,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根据实际生产工艺,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在**回族自****基地****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640602-2024-022-M(备案表见附件)。同时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建立了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定期对厂内各环保设施进行检修,设置了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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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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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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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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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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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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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