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农业畜牧种养循环示范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审批
浙江-衢州-常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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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示范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2025-07-02

**县****示范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现就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示范区工程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省**市**县东案乡前库村附近的园地、林地

项目投资:7572.27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实施建设**县****示范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124.12亩,建成后形成存栏养殖奶牛1200头,其中成母牛850头,建成后年产原奶7500吨。新增用地15亩。2025年5月14****改革局对该项目出具《关于**县****示范区工程建议书的批复》(常发改投资[2025]105号),项目代码****。

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环境要素

具体敏感目标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规模(人)

保护内容

保护级别

相对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环境风险

**村行政村

后旺村

663648.45

****882.75

居住区

450户1300人

人群健康

二类区

E

600

戴村

662776.64

****840.57

S

480

**村

663816.69

****521.25

E

890

官塘坞村

663582.57

****633.18

S

1070

芦家坪

664091.46

****580.96

S

1530

南塘蓬

664559.01

****227.41

SE

1540

何家村行政村

665017.51

****084.35

80户270人

NE

2450

东案村行政村

661699.75

****242.70

397户1239人

SW

1320

白**行政村

661238.57

****621.52

360户1260人

SW

1330

前库村行政村

661398.43

****151.75

426户1327人

W

730

田蓬村行政村

661088.53

****780.04

328户1242人

W

850

弄坞村行政村

662102.93

****687.44

360户1235人

NW

1580

环境风险

呈东村

行政村

东头村

661491.87

****041.54

居住区

252户1010人

人群健康

二类区

N

3000

呈东村

663120.86

****184.57

304户1200人

N

2900

金源村行政村

661491.96

****9761.48

415户2459人

N

4400

**村行政村

658905.13

****213.22

367户1067人

NW

4330

石塘村行政村

659826.59

****053.63

188户750人

NW

3030

马初村行政村

658521.45

****746.51

205户665人

W

3880

大桥村行政村

658383.29

****704.63

397户1297人

SW

4895

新村村行政村

659623.09

****658.94

65户228人

SW

4160

五里村行政村

664037.56

****262.23

722户2592人

S

4185

大弄村行政村

665510.57

****182.01

525户1698人

NE

4235

河山村行政村

667013.53

****048.47

291户1164人

E

4160

欣源村行政村

665932.34

****599.25

360户1440人

E

2855

五十都村行政村

665366.22

****659.95

457户1600人

E

2600

地表水

芳村溪

659112.68

****111.54

/

/

农业用水区

三类区

W

3480

上源溪

661522.57

****543.54

/

/

农业用水区

W

800

山塘

662806.95

****654.39

/

/

农业、渔业用水

E

70

地下水

评价范围内整个潜水含水层

/

/

地下水水质

三类区

/

/

厂界周围声环境

/

200m以内区域

/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二类区

/

/

土壤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东侧、北侧、西侧相邻农田、园地等

/

/

土壤质量

(GB15618-2018)中其他类风险筛选值

/

/

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边界向外200m 范围内动植物、土壤等,即周边常绿针阔叶次生林及松灌残次林、灌木小竹林、草 灌、人工林(包括杉、松、竹、乌柏、板栗等);动物以两栖类、鸟类、鱼类为主;水稻田、茶园

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轻

/

/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其中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暂存,定期分批次均质纳入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内。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养殖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管****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0m3/d)经预处理+厌氧发酵+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尾水用于周边林地、田地的灌溉。

2、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栏舍臭气、饲料加工粉尘、污水处理站和集粪间臭气、好氧发酵堆肥废弃、沼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等。栏舍臭气通过控制饲养密度、使用饲料添加剂,项目栏舍拟采用干清粪工艺,同时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栏舍周围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以大幅减少栏舍恶臭气体的排放;饲料加工粉尘经上方集气罩+整体集气+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集粪间臭气经对集水池、预沉池、污泥浓缩池等单元设置密闭集气,臭气通过引风机经除臭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集粪间臭气经塑料薄膜遮盖+每天喷雾一次500倍稀释的除臭剂,加强通风,加强绿化;好氧发酵堆肥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除臭喷淋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装置处理后用于食堂炊事,多余沼气经火炬燃烧器进行充分燃烧后通过1根3m高排气筒低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壁式烟道通至楼顶排放。

3、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包装材料、废塑料膜、废脱硫剂、牛粪、沼渣及粪渣、饲料残渣及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等)和病死牛尸体和分娩废物。一般固废中的一般包装材料和废塑料膜通过外售回收后综合利用;废脱硫剂经厂家回收;牛粪、沼渣及粪渣、饲料****处理站污泥用于好氧堆肥制作有机肥基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关资质部门处理。病死牛尸体及分娩废物交由相关处置的单位处理处置。

4、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饲料加工机组、栏舍风机、水泵等机械类设备的运行,其噪声级在70~85dB(A)之间。这些噪声源在车间内部形成混响声场,以面源的形式对外界造成影响,因此采取如下措施:

(1)在设备采购阶段,要注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

(2)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对电动机加装隔声罩;

(3)对临厂界(尤其是距离较近的东侧、北侧、南侧厂界)的栏舍设置隔声窗,室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4)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将室内高噪声设备远离墙体,室外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5)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发现设备有异常声音时应及时检修;

(6)对进出厂区的大型车辆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并限制车速;

(7)加强厂区绿化,采用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系统。

(8)控制牛群活动噪声,避免牛因饮食饮水及人为干扰哼叫。

5、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在污水收集沟渠、废水处理装置、集粪间等地点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渗入型污染。

拟采取的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颗粒物、硫化氢、氨等大气污染物的周边地面最大落地浓度,减少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的影响;

(3)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同时加强日常的维护与检修,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对各区域地面进行了相应的防渗技术处理;

(4)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四、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计划投资7572.27万元,选址于**省**市**县东案乡前库村附近的园地、林地,实施建设**县****示范区工程。项目符合**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相关环境措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体可行;项目符合**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负面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满足《**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省**市**县东案乡前库村附近的园地、林地实施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省**市**县东案乡前库村附近的园地、林地

联系人:鲍倩倩

联系电话:135****6997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省**市柯****园区管委会2号楼501室

联系人:徐娟

联系电话:151****1569 邮箱:****@qq.com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全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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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