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邕北灌区施工准备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中更正内容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原内容 |
更正后的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6其他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 |
(2)招标人约定: ①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安全管理员不少于2人(联合体各方至少各派出1人),且须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质量管理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派出,且满足3.5人员要求。 |
(2)招标人约定: ①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安全管理员不少于2人(联合体各方至少各派出1人),且须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满足招标公告3.5人员要求。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质量管理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派出,且满足招标公告3.5人员要求。 ④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 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a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 b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c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
| 2 |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8条款 |
8.本标段暂列金额 (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及主要考核单价公示)元,投标人按统一固定金额列报。 |
删除本条款。 |
| 3 |
因电子标系统原因,现将**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系统发布的招标文件封面落款日期“2025年6月26日”修改为“2025年6月27日”,凡涉及上述落款日期均以“2025年6月27日”为准。 |
||
| 4 |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变更内容的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
||
二、发布更正的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厅网、**壮****交易中心网、**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长虹路88号C4综合楼1520
邮编:5300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1-****920
传真:0771-****920
E 一 mail:****@126.com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凤岭北路111****中心3#楼28层
邮编:530029
联系人:杨仕干、巫秋英、陆家语、裴博文
电话:0771-****838
传真:0771-****838
E 一 mail:****@163.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壮****交易中心(**市**区星湖路22号)
监督部门:****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