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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可****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2月10日办理“筑可丽轻工智能箱包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2025GG****571号),现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件、附图内容,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2025GG****571号)建设规模一栏“总建筑面积87586.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4852.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97.72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737.2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90496.0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484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09.22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737.2平方米。”
二、本次变更涉及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1#厂房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同意本函和相应设计修改图纸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2025GG****571号)的附件和附图,其余不作改变。
三、设计修改图纸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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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
抄送:市住建局、****管理局、****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政府、******局、******执法局、****住建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