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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136721G | 建设单位法人:曹德旺 |
| 曲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轩通三路6号 |
| ****镀膜线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3.515278 纬度: 41.903056 | ****机关:沈****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8 |
| 沈环**审字〔2023〕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890 |
| 1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13672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136721G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3MA0P51958J | 竣工时间:2025-03-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29SIM0e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天窗玻璃 63.6万片/年;前挡玻璃 36万片/年;PU天窗夹层玻璃(总装) 2.5万片/年 | 实际建设情况:天窗玻璃 63.6万片/年;前挡玻璃 36万片/年;PU天窗夹层玻璃(总装) 2.5万片/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天窗玻璃工艺流程 (1)将企业原有项目生产的部分前挡玻璃(12454.8t/a)半成品,即经切割、掰边、磨边、清洗、烘干、印刷(使用新增设备,与本项目等量削减的原有前挡玻璃生产产能相等)、烘干(使用新增烘干设备与本项目等量削减的原有前挡玻璃生产产能相等)、配对、连续炉成型(拆除原2台快速炉,新增1台连续炉,与原有2台快速炉产能相等)、洗涤烘干、夹层合片、初压、高压等预处理后的原片玻璃作为本项目天窗玻璃生产的原料; (2)将上述预处理半成品天窗玻璃,进行检查,主要人工检查外观、尺寸等,检查合格后出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成天窗玻璃。二、前挡玻璃(U10、F78、G45)工艺流程 (1)将企业原有项目生产的部分前挡玻璃(8748t/a)半成品,即经切割、掰边、磨边、清洗、吹干(热风幕吹干)、印刷(使用新增设备,与本项目等量削减的原有前挡玻璃生产产能相等)、烘干(使用新增烘干设备与本项目等量削减的原有前挡玻璃生产产能相等,烘干能源为电)、配对、连续炉成型(拆除原2台快速炉,新增1台连续炉,与原有2台快速炉产能相等,连续炉电加热,加热温度为640摄氏度,退火时间为5s,然后用轴流风机进行风冷,冷却到70摄氏度后进入下一步工序)、洗涤烘干、夹层合片、初压、高压等预处理后的原片玻璃作为本项目原料; (2)经预处理的原片玻璃利用原有清洗烘干、涂覆、晾干工序进行加工,产能与原有前挡玻璃减产工序一致; (3)组装附件利用企业原有清洗、烘干(热风幕,温度30摄氏度)、涂覆、晾干(热风幕,温度30摄氏度)、打胶工艺处理。与原有前挡玻璃减产工序一致。 (4)附件和预处理玻璃进行组装。产品经PVB透明度检测和商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监测玻璃透明度和厚度以及商标对错,合格后进行装箱待销。三、总装线工艺流程 (1)对来自PU车间的夹层玻璃人工上片; (2)对上篇玻璃采用正庚烷进行清洁,使PU面干净清洁,为下一步底涂工序做准备,此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3)采用8517H在粘结附件部位进行底涂,底涂完放置晾干,采用热风幕吹20s,温度为30摄氏度,此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4)检查安装的附件,氛围灯和装饰条,检查合格已底涂的玻璃PU面上安装,氛围灯和装饰条自带3M胶,无需另外涂胶。 (5)附件安装完放置缓存加上进行固化晾干,温度30摄氏度,采用风幕机晾干,此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6)固化完采用EOL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是否通电、漏电等功能的检测。 (7)检测合格装箱销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天窗玻璃工艺流程 (1)将企业原有项目生产的部分前挡玻璃(12454.8t/a)半成品,即经切割、掰边、磨边、清洗、烘干、印刷(使用新增设备,与本项目等量削减的原有前挡玻璃生产产能相等)、烘干(使用新增烘干设备与本项目等量削减的原有前挡玻璃生产产能相等)、配对、连续炉成型(拆除原2台快速炉,新增1台连续炉,与原有2台快速炉产能相等)、洗涤烘干、夹层合片、初压、高压等预处理后的原片玻璃作为本项目天窗玻璃生产的原料; (2)将上述预处理半成品天窗玻璃,进行检查,主要人工检查外观、尺寸等,检查合格后出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成天窗玻璃。二、前挡玻璃(U10、F78、G45)工艺流程 (1)将企业原有项目生产的部分前挡玻璃(8748t/a)半成品,即经切割、掰边、磨边、清洗、吹干(热风幕吹干)、印刷(使用新增设备,与本项目等量削减的原有前挡玻璃生产产能相等)、烘干(使用新增烘干设备与本项目等量削减的原有前挡玻璃生产产能相等,烘干能源为电)、配对、连续炉成型(拆除原2台快速炉,新增1台连续炉,与原有2台快速炉产能相等,连续炉电加热,加热温度为640摄氏度,退火时间为5s,然后用轴流风机进行风冷,冷却到70摄氏度后进入下一步工序)、洗涤烘干、夹层合片、初压、高压等预处理后的原片玻璃作为本项目原料; (2)经预处理的原片玻璃利用原有清洗烘干、涂覆、晾干工序进行加工,产能与原有前挡玻璃减产工序一致; (3)组装附件利用企业原有清洗、烘干(热风幕,温度30摄氏度)、涂覆、晾干(热风幕,温度30摄氏度)、打胶工艺处理。与原有前挡玻璃减产工序一致。 (4)附件和预处理玻璃进行组装。产品经PVB透明度检测和商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监测玻璃透明度和厚度以及商标对错,合格后进行装箱待销。三、总装线工艺流程 (1)对来自PU车间的夹层玻璃人工上片; (2)对上篇玻璃采用正庚烷进行清洁,使PU面干净清洁,为下一步底涂工序做准备,此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3)采用8517H在粘结附件部位进行底涂,底涂完放置晾干,采用热风幕吹20s,温度为30摄氏度,此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4)检查安装的附件,氛围灯和装饰条,检查合格已底涂的玻璃PU面上安装,氛围灯和装饰条自带3M胶,无需另外涂胶。 (5)附件安装完放置缓存加上进行固化晾干,温度30摄氏度,采用风幕机晾干,此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6)固化完采用EOL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主要检测是否通电、漏电等功能的检测。 (7)检测合格装箱销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总装室清洁、涂覆、晾干、固化工序废气 车间密闭负压设置,收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原有15m高排气筒(DA015)有组织排放 包装车间底涂和固化工序 底涂室和固化室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化装置处理后,经原有DA007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印刷工序废气 印刷室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印刷废气经**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依托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烘干工序废气 烘干工序废气经通过设备侧面的引风机直接通入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80%),经**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依托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 车间密闭负压设置 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 依托原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噪声 设备噪声 设备减振,隔声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 依托原有危废暂存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总装室清洁、涂覆、晾干、固化工序废气 车间半密闭,收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原有15m高排气筒(DA015)有组织排放 包装车间底涂和固化工序 底涂室和固化室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化装置处理后,经原有DA01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7和DA015合并为DA015) 印刷工序废气 印刷室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印刷废气经**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依托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烘干工序废气 烘干工序废气经通过设备侧面的引风机直接通入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80%),经**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后依托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 车间密闭负压设置 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 依托原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噪声 设备噪声 设备减振,隔声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 依托原有危废暂存库 |
| ①总装室废气收集方式的变化 本项目在包边车间内设置一间总装室,总装室密闭负压设置,玻璃面清洁、涂覆、晾干、固化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工序使用正庚烷,使用量为0.0825t/a,底涂工序使用8517H,使用量为0.02375t/a。本项目总装车间清洁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产生量为0.0825t/a。 环评废气收集方式:总装室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总装室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5%,即(0.0825+0.02375)*0.05=0.00531t/a。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依托DA01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实际废气收集情况;总装室废气经半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65%),总装室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为35%,即(0.0825+0.02375)*0.35=0.03719t/a。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依托DA01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变化情况分析:由于总装室需频繁进出物料无法实现全密闭,而只能采用半密闭型式,收集效率参考以下原则:污染物产生点(或生产设施)四周及上下有围挡设施,仅保留1个操作工位面,为65%。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此项变动未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无组织排放量增加2.09%,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前挡玻璃废气排气筒的变化 环评废气排气筒:DA007。前挡玻璃固化室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底涂室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后,一并经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化装置处理后,经原有DA007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实际排气筒:DA015。前挡玻璃固化室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底涂室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后,一并经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化装置处理后,依托DA01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变化情况分析:DA007、DA0015均为原有排放口,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两个排放口合并为DA015排口。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环境保护措施: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动。此项变动减少一个废气排放口,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663 | 13.3021 | 0 | 0 | 2.663 | 2.663 | |
| 0 | 0.266 | 0.8749 | 0 | 0 | 0.266 | 0.26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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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506 | 5.623 | 0 | 0 | 3.506 | 3.506 | / |
| 1 | 依托原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生活污水中含油废水经隔油池(依托原有)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场内化粪池(依托原有)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本次改建工程不产生生产废水。 | 已监测 |
| 1 | 3#印刷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烘干工序废气经引风机管道收集,通过各自**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 | 本项目3#印刷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烘干工序废气经引风机管道(收集效率为80%)收集,通过各自**的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80%)处理达标后依托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已监测 | |
| 2 | 总装室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总装室废气经半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65%),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依托DA01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已监测 | |
| 3 | 前挡玻璃固化室废气负压收集,底涂室废气负压收集后,一并经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化装置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 前挡玻璃固化室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底涂室废气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后,一并经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化装置处理后,依托DA01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已监测 |
| 1 | 隔声减振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已监测 |
| 1 | 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擦拭废布、原料包装物、连续炉更换的废UPS电池组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危废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耐腐蚀、无裂隙),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外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擦拭废布、原料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危废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耐腐蚀、无裂隙),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UPS电池组约5年更换一次,暂未产生废电池)) |
| 生产工序产生的危险废物储存于原有危废间内,建筑面积为50m2,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储存于一般固废间内,面积为100m2,****回收部门回收。生活污水中含油废水经依托原有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产工序产生的危险废物储存于原有危废间内,建筑面积为50m2,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储存于一般固废间内,面积为100m2,****回收部门回收。生活污水中含油废水经依托原有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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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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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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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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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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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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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