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可交易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5-07-02 16:47:30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06 12:00:00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5-07-08 11:00:00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5-07-07 10:00:00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5-07-08 11:00:00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2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支行/******公司/131********8010011865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可交易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 | 技术服务 | 1.000 | EA | 电汇 | **金隅 |
收货地址: **省******经济开发区金隅大道188号****公司
┃详情描述
| ****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9日下发《**省可交易排污权核算技术大纲(试行)》要求:(1)规范可交易排污权核算评审,企业需编制《**省可交易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组织3人以上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形成最终评审意见;(2)纳入排污权交易主体审核管理,排污单位将《**省可交易技术报告》和评审意见作为交易主体审核要件,一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并最终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关于通过排污权交易主体审核的意见》;(3)准确把握可交易排污权审核原则;(4)推动与排污许可衔接;(5)加强可交易排污权管理服务; 一、总体要求 1、投标方需编制《**省可交易排污权核算技术报告》,组织3人以上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2、合同生效后20日内将《**省可交易技术报告》和评审意见作为交易主体审核要件,一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并协助取得省、市等生态环境部门《关于通过排污权交易主体审核的意见》; 3、全程协助甲方完成排污权交易工作; 4、最终达到可交易排污权完全出让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集团黑名****集团内企业不存在因恶意诉讼产生的未决争议及司法纠纷。 三、报价方式 单价为完全综合单价。投标单位需将报价表盖章上传,平台报价与报价表价格不一致时按照报价表为准。 四、注意事项: 1、严禁投标单位串标、围标,一旦发现将终止后期一切**。 2、投标单位对投标不认真负责、随意报价、不按要求报价、错误报价、不按要求上传投标附件、上传错误投标附件等,一个季度内累计3 次及以上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将予以冻结投标资格一年处理。 五、技术交流: 统一技术交流时间:7月7日09:00时,过期不再统一组织,地点:**省**市****公司,联系人:宋**,电话:181****7308 |
┃联系人
宋军丽 / 186****099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1-****3012
监督举报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