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政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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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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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镇磨子谭路与创新大道**创意大厦2507

成交金额:****000.00元

评审报价:****000.00元

评审得分:86.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中心、****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及考核要求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期满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累计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的服务标准及考核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陶丽梅、陈涛、黄文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16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鳌峰东路178号、**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0563-****356、177****978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鳌峰东路178号

联系方式:0563-****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177****9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主任、方工

电话:0563-****356、177****97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1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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