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龙门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的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龙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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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5-07-02
名称: 关于《**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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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2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市**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情况表》),现将《情况表》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6日,共15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属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总面积1.8347公顷,其中0.1475公顷用地拟建设农村道路(该部分用地无需落实城镇规模),0.0810公顷用地为村庄建设用地,剩余1.6062公顷用地为非城乡建设用地。本项目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得到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本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全部来源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可布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6062公顷(约24.093亩),共3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LS01-LS03,****中心村。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方案落实规模面积1.6062公顷(约24.093亩),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全部来源于新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4.落实****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示方式

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中心村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kighg@longmen.****.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中心村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字样)

2.电话:0752-****612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jpg

附件2.落****规划局部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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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61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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