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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海酒店8号商铺招租公告
出租人****经业主方**地铁旅游****公司同意,拟对位于**区观洲路的****酒店1处商铺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标的房产信息:
1. 房产地址:曦海酒店1层8号商铺;
2. 计租面积 :64平方米;
3. 经营业态:珠宝首饰、工艺艺术品、文化旅游纪念品;
4. 租期及递增幅度:租期三年不递增;
5. 招租底价:89元/㎡/月公开竞价;
6. 租赁优惠 :前2个月50%的租金优惠期;
7. 综合管理费:15元/月/㎡(租赁优惠期间,需正常支付综合管理费);
8. 竞租保证金:10000元;
9. 租赁押金及租金支付:三个月租赁押金,押三付三;
10.其他:精装,现状交付。
二、竞租人资格
(一) 竞租人应当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租人向招租人提交信用证明材料,承租人为企业的,可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国资委****管理部门、**国有****公司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对象不得参加竞租。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竞租:
1.存在与**国有****公司范围内成员企业有重大诉讼或纠纷、恶意违约、擅自转租等情形的;
2.租金逾期半年以上或逾期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法人;
3.租金逾期三个月以上或逾期金额超过 20 万元的自然人;
4.竞租人在(http://www.****.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www.****.cn)“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竞租人 ,其竞租无效。
5.**国有****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经评估列入禁止租赁的其他情形。
三、竞租竞价
(一)竞租保证金:10000元。
1.缴交时间:竞租人应在公示截止日的15:00前按本公告要求向出租人缴交竞租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并备注“曦海酒店8号商铺+竞租保证金”。
2.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515 0198 0501 0000 2371
(二)报名确认
竞租人必须通晓招租公告规定的条款内容,一旦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即代表竞租人完全认可本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内容和招租文件内容。
(三)竞租资格审核
出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出租人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后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租说明
1.本出租项目公开招租,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要求按照“元/月/㎡”为单位进行竞租报价。
2.意向承租人的经营业态、****酒店方审核同意,****酒店的服务配套,****商铺良好形象,****酒店或其他经营业态出现冲突。竞****酒店的商铺日常经营规范等,遵守竞租时的承诺,未经出租人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不得将场地转租(或转包、分包、部分分租)给第三方,不得以**经营的名义变相转租、分租场地。
3.投标地点:**市**区西柯镇观洲路7****酒店
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7:00前(招租公告截止日当天,招租公告为10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5.所有投标文件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收件地址,送达时间以出租人签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6.收件地址和联系人:**市**区西柯镇观洲路7号 ****酒店打卡室 蔡先生 139****2951。
7.若发现出租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租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可向**地铁旅游****公司纪检举报(陈女士 136****3256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8.公告发布:****国资委官网(http://gzw.****.cn)、**国有****公司官网(https://www.****.com****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n)。
9.结果公示:出租人确定中选人后,将在公司内部公示三天,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未中选竞租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招租文件领取
领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7:00。标书代写
领取地址:**市**区西柯镇观洲路7****酒店财务部,竞租人在领取招租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
(一)出租人按标的房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本次出租房产均未单独办理产权证明,竞租人须自行评估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房屋用途以及其他功能(如水电、消防条件等)、房屋周边营商环境、整体布局及相对应的配套设施等是否满足经营需求和经营使用,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二) 在开展经营活动前,竞租人应知晓其经营范围所需的相关证照并应当对其承租的房屋能否办理相关证照进行核实,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许可手续及法定执照,自行承担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三) 若竞租人被确认为中选人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逾期、拒绝或放弃签订等情况),出租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中选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如该竞租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中选人前述行为而导致出租人和出租人遭受的损失时,中选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 竞租人存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拒绝、取消其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承租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包括装修改造、维修维护、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详见招租文件。
七、项目咨询电话: 139****2951 139****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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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