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北路151号第四层南面办公室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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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151****办公室招租公告

****政府****委员会(厦国资产〔2022〕361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现就**北路151****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招租人信息

****

二、招租项目简况

(一)招租项目及地点:**北路151****办公室,****门市**区**北路151号。

(二)招租面积:227.37㎡。

(三)租赁期限:2025年9月13日起至2028年7月23日止。装修免租期2个月(含在租赁期限之内)。

(四)租赁用途:出租用途仅用于办公。

(五)租金单价及收缴方式:租赁底价为85元/月/平方米(含税),第二年起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租金每季度作为一期支付,实行先付款后使用原则,每次付款应提前10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支付首期租金和租房押金(按照首期租金标准计算的一季度租金)。

三、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人属于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合法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意向承租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意向承租人不得拖欠招租方租金或存在其他恶意违约行为、不得与招租方存在违约诉讼或纠纷未解决。

(四)凡拟意向参加本次招租的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不得承租。

四、限制范围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将承租房转租给第三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公告时间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招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059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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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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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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