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改革局关于报批******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发改请〔2024〕64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有助于缓解入托难问题,实现**全县公立托育机构“0”突破,为留守儿童和家庭提供更多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
**市**县**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596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其中建设1栋4****中心(150个托位)占地面积1176.04平方米,建筑面积4202.32平方米;附属用房占地面积75.64平方米,建筑面积297.68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
五、抗震设防及减隔震
(一)设防标准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相关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二)减隔震技术
根据《**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省政府令第202号)及《**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实施细则》。本项目采用减震技术。
六、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
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工程费1905.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7.91万元,预备费166.46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800万元,****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
八、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地震安全性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一、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十二、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三、****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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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