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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
| ****办公厅《关于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0号)的工作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推选工作,经评选,****中学陆云鹏等24名同志为**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单位和个人保密。联系单位:****教师工作处,电话:0571-****8923、****8699,地址:**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 202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