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阜港绿苑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听证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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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阜港绿苑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听证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5-07-02 20:31:24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然**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5年8月1日就阜****公司申请办理**阜港绿苑居住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事项举行听证会。为依法推进规划方案调整工作,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拟调整阜港绿苑小区已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为:1.调整A7#、A8#两栋高层住宅楼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增加1323.02㎡,地下建筑面积减少1169.18㎡、层数及户数不变;2.取消A9、A10两栋高层住宅楼,取消地上建筑面积16848.97㎡、地下建筑面积2167.58㎡;3.取消住宅地下车库,将原地下车库内741个停车位调整为地上机械停车位。调整后居住用地容积率1.27、建筑密度19.65%、建筑高度49.8米、绿地率35.06%、停车位1530辆(地上机械式停车位452辆、普通停车位703辆、地下机械式停车375辆)。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11:00

地点:****六楼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年满18周岁的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及与本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核原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3)。接收听证申请材料地址:阜******局规划信息科。

五、确定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在举行听证会的7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联系人:杨智渊,联系电话:0994-****855

附件:

1.阜港绿苑小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2.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3.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4.推荐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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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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