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次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规划名称:****开发区发展规划(2024-2035年)
规划范围:根据《****委员会**省自然**关于****开发区等 12个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豫发改工业函〔2025〕49号),****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2.96平方公里。片区1:西至政通大道、**路、水厂路、薛店村,**文明大道、滑台路,南至长虹大道、农村道路,北至长江路、黄河路****侧。片区2:**东环路、s215省道,西至万顺路、x008县道,南至长虹大道、规划支路,北至湘江路、祥光路、大林头村。片区3:白道****园区,包含白道口镇东北部,涉及白道口村、李河京村、韩河京村3个村,北至韩河京村北环路,南至342国道南侧现状企业,西至白道口村顺京路,**白道口镇界。片区4:****园区(2015****园区)**上官丁寨村耕地,南至柳**,西至省道S213,北至郭固营村谢寨村。
规划主导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智能装备产业、能源新材料产业。
二、****机关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文明路新整路交叉口**** 联系人:悦主任联系电话:0372-****6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原区博体路1号**报业大厦16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371-****7887电子邮件:****@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