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梧州岑溪市航空护林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广西-梧州-岑溪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林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2025-06-25 13:05

梧审批水保〔2025〕6号

广****救援中心:

你公司《关于申请******林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林场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糯垌镇塘坡村附近,属于**建设类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3个直升机位,**外勤楼1栋(含指挥塔台),门卫房、围墙、场内道路、停机坪、场外部分道路等。项目总用地面积5.51hm2,其中永久占地4.00hm2,临时占地1.51hm2。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为6.59万m3(其中表土0.56万m3,普通土石方6.03万m3),土石方填方6.59万m3,无借方,无弃方。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专项复改(迁)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49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94.2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26个月。

经我局委托的**壮族自****设计研究院****公司对《******林场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51hm2。

(二)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0610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后重新报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有效期为3年,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