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摄生水居田园综合体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要求,****委托****对奉**摄生水居田园综合体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奉**摄生水居田园综合体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位于**市奉**干洲内,调查地块由4个地块组成,总占地面积27016.3m2(合40.52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23693°,北纬28.786877°。其中,地块一占地面积6614.7m2(约合9.92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22916°,北纬28.786762°;地块二占地面积9026.3m2(合13.54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24675°,北纬28.786468°;地块三占地面积1343.4m2(合2.02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24484°,北纬28.787735°;地块四占地面积10031.9m2(合15.05亩),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23339°,北纬28.785484°。地块外北侧紧邻闲置地,****水库,****水库,南侧紧邻林地,西侧紧邻林地。
3.基本情况:本通过查看地块历史影像、地块现场踏勘、周边居民走访调查了解到,奉**摄生水居田园综合体地块历史至今均为林地,未见有工矿企业 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情况;未见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情况,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因此初步判断本地块内不存在直接污染场地的途径。拟变更为养老服务设施及商服。
二、调查方案
****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本次调查主要开展了第一阶段调查,先后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三、调查结论
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500米范围的染源对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来可作为养老服务设施及商服用地开发利用。
按照相关规定,****会对《奉**摄生水居田园综合体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 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奉**干洲镇**村壕垅组1号附1号
联系电话:秦 153****0353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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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