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5****支局与鼎**蒿子港肖芳电信**厅合租门面年租金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公司****公司2025****支局与鼎**蒿子港肖芳电信**厅合租门面年租金,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公司****公司2025****支局与鼎**蒿子港肖芳电信**厅合租门面年租金。
1.2采购内容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支局与鼎**蒿子港肖芳电信**厅合租门面,门面位于鼎**蒿子港镇**路266号门面,年租金需进行分摊。局方承担费用金额为7878.00元。(含税)
1.3采购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及份额,选取1名成交人。
1.4采购单价及最高应答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含税总价7878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直接采购原因
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的
直接采购供应商
赵芬芳;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7月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7日24时00分00秒。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电话:133****7087
联系人:李英霞
邮箱:****@189.cn
地址:**市**区洞庭大道2589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公司****公司
日 期: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