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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北校区建设项目设计
二、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更正为: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其他事项
因发放变更、澄清、补遗等通知会造成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版本及其附件,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395-****0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嵩**支路与**路交叉口企业总部大厦20楼
联系人:张先生 陈先生 赵女士
电 话:0395-****233 188****3321 187****1173
监督单位:****建设局建筑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