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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年产780吨头孢中间体、10吨间苯三酚原料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公共工程设施和生产车间,调整生产线布局,购置反应釜等设备约100台(套)。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经济开发区****厂区内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行业类别 | 医药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60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开发区****工业园**** |
| 邮政编码 | 441000 | 环评单位名称 | **慧智****公司 |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时间 | 2025-07-03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07-03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5-07-09 |
| 公示名称 | 年产780吨头孢中间体、10吨间苯三酚原料药建设项目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 公示内容 | ****年产780吨头孢中间体、10吨间苯三酚原料药建设项目 | ||
|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年产780吨头孢中间体、10吨间苯三酚原料药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710-****038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中心1楼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 ||
| 公示部门 | ****环境局 |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大气环境 (1)环境现状 达标区判定:2023 年**市区 PM2.5、PM10出现超标现象,项目所在评价区 10 域为不达标区。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丙酮、甲醇、硫酸雾、HCl、甲苯、硫酸雾、HCl、氨、TVOC、硫化氢、 氨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 D 标准限值要求,TSP 日均值符合《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氯甲烷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计算标准,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二噁英符合日本环境厅中央环 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 (2)环境影响分析 ①预测结果 正常工况:经预测,正常工况条件下,扩建项目排放废气中各类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落地 浓度均小于标准浓度,最大占标率均<100%。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非正常工况:在有机废气末端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NMHC 去除率由设计的 95~99%下降至 80%的非正常工况下,扩建项目 1#排气筒及罐区、生产八、十车间面源排放的二氯甲烷、甲醇、 甲醛、NMHC、盐酸雾、氨、硫化氢、颗粒物地面贡献值浓度叠加结果,厂区周边各敏感点最大 浓度贡献值低于各自执行标准,低于现状标准要求;但贡献值浓度有大幅上升,在实际生产过 程中,应注意末端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一旦出现应立即停产检修。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通过计算,罐区、****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 环境防护距离。 ③卫生防护距离 通过计算,核定****生产车间五、六和干燥车间一卫生防护距离均 确定为 100m,其余无组织排放单元(生产一车间、生产二车间、三效车间一、三效车间二、 溶媒车间一以及储罐区)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 50m。 经与现有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叠加后,全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在东北角方 位略有扩大,但此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新增敏感点,可 满足该项目最终核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公司应主动与当地规划部门联系,配 合相关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再规划**居民区、学 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3)环境保护措施 扩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气预处理设施 14 套, 非含卤废气:经预处理后,依托厂区现有一套 RTO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尾气由 1#排气筒 (30m)排放。 含卤废气: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 2 套白油吸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废气与 RTO 处理后废 气汇合后,经 1#排气筒(30m)排放。 空间废气:一车间(过氧乙酸间)设 TA030、二车间(板框间、离心间)设 TA031、五车 间(抽料间、离心间、干燥间)设 TA032、六车间(板框间)设 TA033、干燥车间一设 TA034、 三效蒸发一设 TA035、三效蒸发二设 TA036 预处理措施,工艺均为碱洗,预处理后的废气经除 雾后与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尾气由 2#排气筒(15m)排放。 生产一、二、五和六车间以及干燥车间一工艺废气、三效车间二蒸馏废气、回收车间精馏 尾气以及储罐区废气等经配套的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后的工艺废气 TVOC、苯系物、NMHC、 HCl、颗粒物、二噁英类排放浓度能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2 中特别排放限值相应浓度标准要求;甲醇、二氯甲烷、丙酮、溴化氢、氯甲烷和氯苯排放浓 度均能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浓 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项目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治理措施可行。 2、地表水环境 (1)环境现状 2022~2023 年白家湾、余家湖监测断面水质均能达到二类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水质标准要求。 (2)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1904-2008)中间接排放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通过园区管网, 排 入 余 家 湖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 尾 水 达 到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918-2002)表 1“一级标准 A 标准”排入汉江(余家湖段)。 ****处理厂具有容量和处理能力接纳本项目外排废水。正常排放下,项目总 排口各污染物出水浓度能****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浓度,不会对其产生负 操冲击。企业废水事故排放时,污水管道的阀门关闭,项目废水排入厂内应急水池(210m 3) 暂存废水。 (3)环境保护措施 ****年产 780 吨头孢中间体、10 吨间苯三酚原料药建设项目依托 现有 1000m 3/d ****处理站,工艺采用的是“三效浓缩蒸发器除盐+微电解芬顿预处理+高效 厌氧生化+环流 A/O 好氧系统+高效滤池”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各类污染物的出水浓度可达到 ****处理厂进水标准,再****园区内截污管网收集,****处理厂 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其处理措施可行。 3、地下水环境 (1)环境现状 引用的柿庄子、**观村两个监测点未检测硫化物、总大肠菌群、碘化物、铬、二氯甲烷 五个因子;此外**观村监测点硫酸盐超标,五个监测点位中地下水总硬度均超标,此外各因 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偏 硬,除此之外水质尚好。 (2)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表明:在最不利工况下,污染物(CODMn)泄露后渗入地下水后,扩散 10000d 对 地下水影响范围为 3m,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该项目贮存区、生产区、 装卸区、污水池等易发生泄露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因此,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环境保护措施 分区防渗:根据各功能分区特点及产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分为重 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 4、声环境 (1)环境现状 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各监测点监测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 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2)影响分析 经预测,主要噪声源离心机、泵、冷冻机组、空压机分别对厂界昼夜贡献值均小于《工业 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的要求[昼:65dB(A);夜:55dB(A)]。 离心机、泵、冷冻机组、空压机同时运时,其对厂界叠加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中昼、夜间标准限值要求,因此,该项目营运期间车间噪 声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离心机、泵、冷冻机组、空压机等,最大声压级为 95dB(A),噪声控 制的途径主要采取降低声源噪声、控制传播途径、保护接受者,方法有吸声、隔声、消声等。 5、土壤环境 (1)环境现状 区域工业用地监测点土壤各现状监测点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曹湾村监测点土壤各现状监测 点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 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敏感保护目标厂界外东侧农田土壤各监测因子均低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标准。 (2)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实施后,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装置区均会采用水泥材料铺设,生产装置及罐区不 会与土壤表层直接接触;而且装置区外部都会设置围堰及雨水收集系统,即使物料泄露或污染 物浓度较大的厂区初期雨水都会经雨水收集系统进****处理站,亦不会通过地表 径流形式污染周边土壤环境。企业建设有事故水池以及初期雨水集中池,公用道路地面进行硬 化处理。各类危险性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不在厂区长时间堆存,不会与土壤表层 直接接触。经上述分析,在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手段得当、可靠的情况下,对土壤环境 影响较小。 (3)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及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仍需进一步加强生产装置、储罐等密闭性 和防渗性能,做好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①为防止生产废水跑、冒、滴、漏以及固体废物产生渗滤水污染土壤,建设单位应重视厂 区的污水收集和防渗工作。 ②严格控制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措施,由于气体具有扩散性和流动性,一旦外排,对环境的 影响是不可控的。因而防止废气对土壤的污染,应从减少废气的排放量上进行控制,本项目对 各车间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等均采取了有效的处理措施,各废气中污染物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 准。减少沉降的废气对土壤的影响。 ③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相关管理要求,本次评价要求建设 单位还应采取加强环境管理措施来降低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具体如下: a、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 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另外,提供企业员工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 范意识,并定期开展培训。 b、设置专门管理制度,加强对原辅材料及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定期巡查维护环保设 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非正常运行情况; c、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每年开展一次 监测,监测结果如实向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固体废物 (1)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①项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 法》中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②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安全经济的处理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固废处 理处置率达 100%。 (2)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大部分为危险废物,包括 3 大类:HW02 医药废物、HW06 精蒸馏残渣、 HW49 其他废物。 危险废物在转运处置前集中存储在危废暂存库内,采用密闭专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储存, 定期由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危险废物处置点进行安全处置。依托厂区西南 角、现有 180m 2危险废物暂存库,可满足企业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的需求。 危险废物在厂区内通过上述分类处置措施,可使废物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既安 全有效而且经济、合理,其措施可行。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请见以下附件。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 |||
|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