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我局拟于2025年7月举办一期2025年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现向**省内注册登记单位公开比选1家第三方承训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限价
**市2025年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
二、项目需求
**市2025年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预计60-70人次。
(一)培训对象:市、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相关工作人员;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员工关系管理、集体协商、人力**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1.按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基础知识和工作要求进行培训。
2.线上课程(40个课时以上):为学员分别建立学习账号,组织学员在专业培训网络平台上注册登录,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自主学习劳动关系协调基础理论。
3.线下课程(14个课时):由劳动关系领域专家、资深调解员、法律实务工作者授课。讲解劳动关系协调最新政策解读与实务、劳动规章制度构建、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实务与案例分析、考点串讲与模考等内容,强化实操能力。课程集中2天时间,在****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举行。
(三)评价考核。组织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学员参加在**备案的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进行四级或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合格的向其发放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组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员参加承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为其发放结业证书。一名学员只参加一项评价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参选条件
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人社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及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工种资质。
****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四、服务要求
(一)负责培训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线下课程师资邀请、培训方案制定、培训手册印制、学员培训教材资料准备、参训人员报名及资料审核、学员联络通知等。
(二)负责培训实施工作。主要包括线上培训平台使用、学员注册、线上培训课时跟进,线下培训课程报到、考勤、跟班管理。
(三)负责培训后勤保障。主要包括线下培训场所对接、设备调试、会场布置、图片拍摄、饮用水准备,师资食宿交通、安排学员线下培训日中餐和晚餐,协助学员联系住宿。
(四)负责考核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员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等级考核评价,组织其他学员进行结业考核并制作颁发证书。开展培训数据统计及效果反馈,学员满意率达到90%以上。协助主办方为申领学员发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
(五)负责培训管理、安全保障。主要包括人员配置及分工、班级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培训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及风险防控、学员意外伤害保险等。
(六)不得收取学员任何费用。
五、比选方式及参评资料要求
(一)比选方式。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由主办方组成评审组对比选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作废。参加比选的培训机构的报价表(附件3)中总费用控制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比选申请作废标处理。经比选确定的培训机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影响承办问题的,签订培训合同。
(二)参评资料要求。按比选评分表(见附件4)的顺序准备参评资料。参评资料一式两份,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袋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比选资料,将予以拒收。参评资料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4 日至7月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地点。**市**区**街道长江大道西段9号**市人社局7楼709室。
(三) 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1.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表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参选条件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4.密封完好的比选参评资料。
(四)联系方式:卜老师、瞿老师,联系电话: 08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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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