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30 09: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海绵防砂筛管项目 | **市**区 | **** | **中环****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840㎡,利用现有厂房改造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依托“**汽车”院内办公用房,并建设相关配套的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海绵防砂筛件70t。 | 1.废气:运营期热处理工序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纯水制备废水为清洁下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最****处理厂处理。 3.噪声:车辆减速慢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碳分子筛 、纯水制备设备需定期更换RO膜,更换时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理.。废酸瓶、3D打印槽废液,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废包装和海绵边角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