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07-0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98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ljxhbjhpg@dy.****.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罐车储油罐清洗项目 | **省**市**县盐窝镇小赵王庄村东南 | **** | 主要购置罐车清洗设备1台、0.3吨燃气锅炉一台,建设废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回用水储存罐、污油储存罐等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实现年清洗罐车储油罐5000台。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燃气锅炉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根高15m、内径0.1m的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污油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罐车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后有除雾器)处理后经1根高15m、内径0.2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有组织VOCs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涉及VOCs的废润滑油存放于闭口容器中,封口严密;废活性炭不易产生VOCs,且存放于有内衬的吨袋中,封口密闭,基本杜绝了VOCs的无组织逸散;另通过加强管理、车间密闭、清洗完离开车间时罐车保持密闭等措施,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它行业》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监测梯等。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VOCs废气控制风速应按GB/T 16758、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测量点应选取在离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m/s。 (二)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罐车清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软化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控制限值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罐车外部清洗,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焊接废料****处理场所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生物膜、浮渣、废含油手套、抹布、污油、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污泥产生即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不在厂区内储存,污油储存于污油罐中,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2020年第四十三号修订)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146t/a、1.623×10-3t/a、7.228×10-4t/a、0.0525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八)做好运行台账记录。做好生产运行情况记录,包括清洗设施运行时间、罐车清洗工作量、新鲜水用量、回用水用量等;做好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记录,包括实际运行相关参数、维护记录及活性炭更换记录等;做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包括废水产生量、污水处理量、运行起止时间及加药记录等。以上台账均按日记录,至少保存五年,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等相关要求执行。 |
| 2 | ****燃料油储存项目 | **省**市**县盐窝镇小赵王庄村东南 | **** | 主要建设1000立方米燃料油储罐4个,配套建设500立方米应急事故水罐1个,1t/h的燃气导热油炉,装卸设施及配套工程,年周转燃料油10000吨,不涉及危化品。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公司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燃气导热油炉以液化天然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根高15m、内径0.15m的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燃料油储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经密闭管线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后有除雾器)处理,经1根高15m,内径0.2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管理、生产和储运均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它行业》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要求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监测梯等。 (二)施工期,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运营期,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控制限值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厂区洒水降尘。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填,****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填埋;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焊接废料****处理场所进行处理。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抹布、废导热油、罐底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罐底油泥、废导热油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554×10-2t/a、5.88×10-3t/a、2.619×10-3t/a、0.190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