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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令第19号)和《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3号)等相关规定,申请单位按相关要求提交了变更申请材料,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变更条件,现予以变更。
机构名称:****。
经营地址(变更后):****大王街道苏滁现代工业坊三期综合楼四层404室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