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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镇末端物流共同配送项目已于2025年6月29日经项目验收组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10日,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商务委反映。
通讯地址:**县**街道**大道762号7****酒店旁)市场流通科,过期不予受理。****委员会联系人:唐静,电话:157****8055。
附件: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公示名单
****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附件
**县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项目验收公示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业主 | 拟补助资金金额(万元) | 建设地点 |
| 1 | **县乡镇末端物流共同配送项目 | **** | 40 | 骡坪镇、**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