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研究院展厅设计与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人员配备”第2项评分项“具体专业详见附件”,附件中视觉传达艺术(或美术学或建筑学)类专业更正为:
一、视觉传达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设计(展示设计)专业、平面设计专业、展示设计专业、装饰艺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
二、美术学类专业包括雕塑专业、中国画专业、绘画(综合美术)专业、书法学专业、美术学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三、建筑学专业包括建筑工程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建筑设计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专业,不包括给排水工程专业。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启时间延期至2025年07月09日 14:00标书代写
3.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开启地点更正为**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二楼评标室(六)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人员配备”第2项评分项“2、除设计负责人外,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视觉传达艺术(或美术学或建筑学)类专业(具体专业详见附件)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艺术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体专业能否进一步明确上述艺术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是否包含装饰设计、室内设计、工艺美术 答:附件中视觉传达艺术(或美术学或建筑学)类专业已作修改,详见更正内容。上述艺术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包含装饰设计、室内设计、工艺美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魏武路999号
联系方式:0551-****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