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新区、****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促进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2025年国家****促进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仔细对照《****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5〕248号)(请见附件1),满足重点领域和建设条件的基本要求。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申报,也可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7家,牵头单位应与成员单位签订联合建设协议,明确双方实施数字化转型服务的责任、义务及利益分配机制等。
(三)申报主体应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有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和网络接入能力、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申报主体所在地应为其服务行业的主要集聚区或行业**集中的地区,有2年以上服务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经验。
(五)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工信厅规函〔2025〕248号正文及其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2025年7月7日前,申报主体参****办公厅印发的《****促进中心创建指引》(工信厅规函〔2025〕198号)(请见附件2),编制《****促进中心建设方案》(模板请见附件1),并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下载
(二)2025年7月7日前,各区级工信部门完成审核后,将《国家****促进中心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区级工信部门公章),连同申报单位纸质版《****促进中心建设方案》(一式三份),****信息化局。各区级工信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1家。
****信息化局联系方式: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025-****8795。
线上申报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10-****3123。
附件:
1. 《****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5〕248号)
2.《****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5〕198号)
3.国家****促进中心推荐汇总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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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