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026/2025-00039 | 文号石大发改审发〔2025〕131号 | 生成日期2025-07-03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责任部门****发改局 |
石大发改审发〔2025〕131号
****办事处:
报来《关于**区长胜街道**村养老院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长胜街道**村养老院基础设施
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区**村
四、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由建筑改造、消防改造、维修(水、暖、电)3部分组成,改造面积1596.7㎡。
1、建筑改造工程:根据新的功能布局拆除、**墙体,维修破损的吊顶及墙面壁纸,根据消防设备需要拆除、恢复部分吊顶、护墙板,更换不符合疏散要求的门窗。
2、消防改造工程:给排水消防改造、电气消防改造(含控制室主机设备)。
3、维修工程:更换座便器、洗手盆、花洒等洁具,维修已损坏的给排水管道。更换维修卫生间已损坏的换气扇、维修保养室外空气能设备。维修更换LED节能灯具、改造更换室外电缆。
五、建设性质:**项目
六、2025年开工,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81.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03万元,其他费用4.53万元。预备费用3.8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专项资金80万元。
八、项目实施要****办公厅、****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九、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16号令)、《****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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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