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意见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25****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二、招生原则
公办小学:按施教区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录取。
民办小学:公开报名、公民同招、计划管理、电脑派位。
三、招生办法
****学校招生
1.宣传发动。7月1日-7月5日,各小学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生工作意见》与本校招生具体实施办法。
2.施教区生源招生。
(1)报名登记。7月6日-7月8日,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新生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报名登记。经审核,符合****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①适龄儿童家庭为施教区内正式常住户,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
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且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县城内无房产的,监护****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学校统一核查。
③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施教区内有商住房,持有该商住房不动产产权证,且实际居住在该商住房内,县城内无商品房的。
④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自主创业人员,施教区内有商业用房,持有该商业用房不动产产权证,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该施教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县城内无商品房的。
单位公房、小产权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等不能直接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条件认定。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条件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持有。在小学阶段,已用于施教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原则上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的认定条件。
(2)实地核查。7月9日-7月14日,各小学组织人员对报名儿童逐一实地调查核实,核准其年龄、户口、房产证、实际住址及其他相关情况。对不属于本校施教区域的适龄儿童,及时通****小学报名。核查表由核查人签名,材料存档备查。
(3)张榜公示。7月15日-7月17日,在学校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举报,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学校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依据《关于****学校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射办发〔2021〕24号)精神,****集团****分校****总校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招生。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随迁子女入学由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学校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居住区域的居住证及适龄儿童相应的身份证明,于7月23日-7月24****教育局统一安排****小学就读。
4.优抚对象子女招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子女、消防救援子女、因公伤残的退伍军人和****小学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首批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上述对象适龄儿童监护人于7月9日-7月10****教育局提交关于子女入学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审核,符合优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一****小学就读。
5.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客商、“绿卡”持有者等人员子女招生。凡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客商、“绿卡”持有者等人员,****小学的,可于7月9日-7月10****教育局****小学的书面申请并提供认定材料。其中,县政府引****县委人才办核实认定;重点项目客商及高管人员、“绿卡”持有者****服务中心核实认定。核实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小学就读。
6.****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小学施教区内生源招录完毕后,****小学、****小学、****小学如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县城外来务工和自主创业人员随迁子女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的,直接录取。电脑派位计划数,申请对象条件、范围、工作流程等于7月20日公布在校园醒目位置。
****学校招生
1.政策宣传。7月1日-7月5日,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生工作意见》与本校招生具体实施办法。
2.招生对象和计划。招生对象为:一是县域内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儿童;二是外来务工或自主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政府购买学位的儿童,监护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和个人按月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和完税凭证等证明。****小学具体招生计划数如下:****小学375人,由政府统一购买学位;****小学部375人。
3.操作流程:
(1)资格审核与报名。7月6日-7月8日,****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携带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新生出生证明****学校报名点(分****小学****小学部)参加资格审核与报名。每位学生****小学报名。
(2)电脑派位。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派位报名时,****学校,****学校提出“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申请,电脑派位时双胞胎(多胞胎)学生按照“两(多)人一号”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不申请,还将按照自然人个体进行派位。
电脑****教育局****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县公证处,于7月12日-7月14日期间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教育局**公证处联合制定。电脑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当场公布并向社会公开。
(3)缴费注册。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注册****小学由政府购买学位,****学校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办理学籍信息采集手续,学生不得放弃电脑派位录取结果,学校不得拒收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原则上****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因学生不报到产生的计划缺额不再增补。
(三)特殊教育招生
1.工作原则。广泛宣传、主动对接、服务家长,确保全县适龄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应有的教育。
2.各学校要广泛细致做好全县残疾儿童调查摸排工作,积极主动对接有残疾儿童的家庭,深入宣传本校的服务理念、办学思路和办学特色,不断增强特殊教育的吸引力与信誉度,动员适龄残疾儿童按时入学。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入学问题。对听力、视力损失和智障程度较轻,能够适应随班就读学习的儿童,优****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对施教区内智力有严重障碍的儿童,协调安置****学校就读;听力残疾认定为二级及以上等级、矫正视力在0.3以下的视力残疾学生,协调安置****学校就读。
四、招生工作要求
1.科学合理宣传招生政策。各学校充分认识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要树立主动服务家长和学生理念,宣传解释好相关入学政策,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小学须认真细致摸排施教区生源,积极主动对接特殊家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全部入学,不得擅自招收非施教区生源。民办小学要严格执行公开报名、公民同招、计划管理、电脑派位的原则。****学校****小学招生工作牵头人,****小学招生工作,****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序稳定。
3.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招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各学校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总体要求,实行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考试招生。要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加强与学生家长、社会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监督。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将对招生工作予以全程跟踪监督,****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docx
2.2025****小学施教区方案.docx
3.2025****小学招生咨询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