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2025年4月7-4月11日)

审批
广西-防城港-东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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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信息公开(2025年4月7-4月11日)
2025-04-14 09:00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许可决**期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欧罗丽 自然人


护士执业证书 **** 你于2025年04月08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护士首次注册,本机关已于2025年04月08日受理,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壮族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试行) 》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4/08 2025/04/08 2030/04/08 **** ****0681MB****649A
2 ****诊所 个体工商户 ****0681MACDM9NP63 黄汉达 身份证 诊所备案凭证 MACDM9NP****68117D2202 你于2025年04月3****诊所备案变更,本机关已于2025年04月3日受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2号)第十四条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三条,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4/07 2025/04/07 2099/12/31 **** ****0681MB****649A
3 **市爱睫坊美睫店 个体工商户 ****0681MA5PKPJ15N 陈乐燕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5)第450681-035号 你于2025年04月09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4月09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4/09 2025/04/09 2029/04/08 **** ****0681MB****649A
1 **装扮空间美甲店 个体工商户 ****0681MA5M9MX13X 苏世兰 身份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东卫公字(2025)第450681-036号 你于2025年04月10日向本局提出办理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已于2025年04月10日受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7日卫生部令第95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2025/04/10 2025/04/10 2029/04/09 **** ****0681MB****64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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