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四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子包一”中的“5.6.3.项目支付要求”变更为以下内容:
项目在服务期结束后进行服务评价,由采购方根据“4.1.1.9服务评价”的相关指标和评分权重进行服务考核评分。本合同实际支付的尾款金额根据上述服务考核得分情况进行确定,比例如下表:
| 序号 |
考核得分 |
实际支付尾款 |
考核情况 |
| 1 |
[90,100] |
合同总金额 times;20% times;100% |
优秀 |
| 2 |
[60, 90) |
合同总金额 times;20% times;(X-60)/30 |
采用区间内完全线性的扣款规则,X为考核得分 |
| 3 |
[0, 60) |
0 |
不合格 |
二、“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子包一”中的“5.6.4付款方式”变更为以下内容:
****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本项目分3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笔款:签订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笔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 30 %。
2.进度款:项目实施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阶段性服务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额的50%。
3.验收款:项目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在收到该笔款项发票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尾款,尾款支付金额根据“5.6.3.项目支付要求”中的实际考核情况确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无须支付尾款。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采购包1”中的“八、支付方式” 变更为以下内容:
****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本项目分3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笔款:签订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首笔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 30 %。
2.进度款:项目实施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阶段性服务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额的50%。
3.验收款:项目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发票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尾款,尾款支付金额根据实际服务考核情况确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无须支付尾款。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原则上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当遇特殊情况而致发生费用可能超出本合同总金额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5、服务期满,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3日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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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020-****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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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