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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宜政秘[2018]32号)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002021B00580、《**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协议书》宗地编号:****号约定, ****公司代****小学分校已竣工,即将移****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3日--11日
联 系 人:****建设局
联系方式:0556-****781
公示期间,如需反映问题,请****建设局(地址:地址:**省**市**区老峰镇孵化园C1栋南区4009)联系。
****
2024年7月3日
附件1:代建公共服务设施清单移交事宜确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