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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位置: | **市**区汊河街道**村 |
| 项目状态 | 已成交 |
| 公告日期 | 2025-07-03 |
| 交易品种: |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期限: | 3年 |
| 交易底价: | 720.00元/年/亩 |
| 交易面积: | 61.63亩 |
| 联系方式: | 周科长(****7810) |
| 乡镇(街道) | 汊河街道 | 村(社区) | **村 |
| 组别 | 刘桥组 | 登记日期 | 2025-06-09 |
| 是否续租 | 否 | ||
| 交易面积 | 61.63亩 | ||
| 质量等级 | -- | ||
| 利用现状 | -- | ||
| 项目描述 | 该土地坐落于**村刘桥组,交易面积61.63亩,流转用途为 稻麦种植,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720元/年/亩。 竞价保证金收取13313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的10%。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 结算,先付后租,水稻种植禁止使用直播方式。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 8、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 9、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
| 项目位置 | **市**区汊河街道**村 |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 坐标拐点 | -- | ||
| 种养品种 |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 补充说明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2、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3、个****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 IMG_0001.jpg IMG_0002.jpg IMG_0003.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7.jpg IMG_0009.jpg IMG_0010.jpg | ||
| 所有权人 | ****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经营权人 |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该土地坐落于**村刘桥组,交易面积61.63亩,流转用途为 稻麦种植,流转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720元/年/亩。 竞价保证金收取13313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的10%。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租金按 结算,先付后租,水稻种植禁止使用直播方式。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7、不接受联合报名。 8、由于地域规划限制,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正式审批手续前,本区域不得从事高效及设施农业,不得在承包范围内搭建任何设施(包含建筑物、种植大棚、大棚房、简易集装箱房等),不得硬质化地面,否则无条件拆除。 9、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
| 交易面积 | 61.63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13313.00 | ||
| 交易底价 | 720.00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 自由竞价期 | 2025-07-01 09:30~2025-07-01 09:55 |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 加价幅度 | 2.00元/年/亩 | ||
| 底价 | 720.00元/年/亩 | ||
| 成交人 | **** | ||
| 成交日期 | 2025-07-01 | ||
| 成交总金额 | 133120.80元 | ||
| 补充说明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对出租土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1、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 2、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3、个****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 ||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陈凯 | 联系电话 | 180****5269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 交易公告 |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