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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省****公司提出办理“**省****公司厂区(2#厂房、3#厂房、5#厂房、智能研发车间及地下室)”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省****公司厂区(2#厂房、3#厂房、办公楼及地下室)”变更为“**省****公司厂区(2#厂房、3#厂房、5#厂房、智能研发车间及地下室)”
二、计容建筑面积67202.87㎡调整为89023.62㎡,不计容建筑面积4590.8㎡调整为4675.08㎡。
三、拟变更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现场公示地点:**省****公司厂区(2#厂房、3#厂房、5#厂房、智能研发车间及地下室)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cn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7089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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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