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8-2026.7絮凝剂总承包
(邀请)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公司 **省**市**王庄乡
1公交路线:****车站坐鸭池河方向客车,在王庄站下车
2、自驾车路线:**—**高速(40公里);入口:**市**区高新或**上麦,出口:**王庄;****收费站出口右行1400米。
商务联系人及方式:李卫海 电话:138****2237
电子邮箱:****@163.com
技术咨询联系人及方式:杨志卿 电话:138****6416
**华锦铝业受理监督电话: 0851-****6025,电子邮箱:****@163.com
二、招标项目名称: ****公司----2025年8月-2026年7月絮凝剂总承包。
三、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
详见絮凝剂技术提资。预估用量合计:粉态/液态:700吨/年。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4.1合格投标人:
4.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4.1.2.投标人的资产净值不少于投标金额;
4.1.3.投标人(生产厂家)必须是ISO9000质量认证合格企业;
4.1.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和法规;
4.1.5.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
4.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2.1.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当年年审记录);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制造商授权书(仅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4.2.2.合格的设备和服务证明
1)生产许可证及企业等级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产品的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
3)专利及专有技术的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国使用该单机设备或其部件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是全新、技术先进的、质量优越的、没有设计上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技术条件书》(或《技术规格和供货范围》)的规定并且适合于《技术条件书》(或《技术规格和供货范围》)规定的用途和目的;国产单机设备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承包报价要求
1、承包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招标人负责卸车;
3、报价必须加盖公章,填写价格。
4、关于絮凝剂盘存及氧化铝实产盘点的数据的核算,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应现场参加复核,无异议应及时确认。招标方商务部门应书面告知投标方现场盘点复核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天),投标方应按时到厂。如不能及时到厂,应向招标方出具书面文件,认可招标方提供的数据。如既不按时到厂实地复核,也不出具书面文件认可招标方提供的数据的,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未结算款项视为违约金,由招标方扣罚,不再结算给投标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重要地方进行修改不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串标或哄抬标价的;
(三)考核指标
详见絮凝剂技术提资。
(四)、计算与结算:
1、计算方式:
每月1日至当月末最后1天(含最后1天)为一个结算月,在每月最后一天,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共同组织对本结算月絮凝剂库存及实产氧化铝进行盘点,并结合考核指标,计算货款的结算金额。
结算月货款=实产氧化铝(吨)×单价(元/吨-实产氧化铝)-实产氧化铝减产扣款额-考核指标扣款等,详见《絮凝剂技术提资》。
说明:结算采用固定基价与浮动价格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按照固定基价结算;在符合下文约定的前提下,按浮动价格结算。
(1)固定基价是在供方报价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上明确约定的具体价格。
(2)浮动价格是市场发生变化之后,双方按约定的规则,对固定价格进行合理调整后得到的价格。具体为:以2025年1-7月******公司网站公布的华东地区丙烯酸(精酸)月度加权均价和华东二级丙烯腈2025年1-7月月度加权均价为标杆价格,当合同执行月的价格变化时对结算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A=(
| 丙烯酸结算月均价-(2025年1-7月丙烯酸均价) |
| 2025年1-7月丙烯酸均价 |
| 丙烯腈结算月均价-(2025年1-7月丙烯腈均价) |
| 2025年1-7月丙烯腈均价 |
X30%+
X30%)X100%
浮动价格=(1+A)×固定基价。粉态、液态结算价格均为此计算方式。
2、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及电子承兑汇票不限(如有偏离,请各投标人自行说明结算条件)。
3、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缴纳30万元保证金(可由甲方从最初应付货款中扣收),用于保证本承包协议的履行。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乙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商务标书构成
1.1由投标人签署的《投标一览表》和对应的《价格表》。
1.2由投标人应提供签署的《投标函》、供货范围一览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和损益表、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营业执照(年检)等资质。
2.技术标书构成。
2.1设备、材料性能技术参数、工艺计算、设备材料供货范围一览表、材质、产品近三年行业业绩、产品执行标准、包装运输、技术服务、资料交付、质量保证及《技术条件书》要求其它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且有单位标识。
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封面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正一副。
1.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分开单独密封提交。标书代写
1.3《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分开制作及密封,《技术标书》不能体现价格及报价相关内容。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25年7月8日(周二)10:00
3、现场开标时间: 2025年7月8日(周二)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公司1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
根据开标情况,招标方有可能进行第二轮报价,请各投标方做好准备。请各参与报价的投标方体现**诚意,认真测算成本,合理报价,我公司将对投标方的报价进行评估,也会与投标方就成交价格进行磋商,但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我公司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评估可采取淘汰制,即首次报价较高的供应商将被淘汰,不纳入下一步的议价范围:对报价与市场行情偏离较大的单位今后将暂停询价。标书代写
七、中标、落标通知及对中标单位的要求
1、在定标后三日内,由招标方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及安全环保协议。
2、中标通知书和安全环保协议均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同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附件1:报价表
****
2025年6月30日
絮凝剂承包报价表
报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 |
单位 |
絮凝剂预估用量/年 |
预估实产氧化铝量 (万吨/年) |
单价1(固定基价) (元/吨实产氧化铝)13%税率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1 |
絮凝剂承包1 |
液态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t/AO实产氧化铝 |
420吨/年 |
165万吨/年 |
|||
| 2 |
絮凝剂承包2 |
粉态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t/AO实产氧化铝 |
280吨/年 |
||||
| 合计: |
|||||||||
说明:1、此次絮凝剂承包招标期为2025年8月----2026年7月。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
2、付款方式:每月1日至当月末最后1天为一个结算月,在每月最后一天,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共同组织对本结算月絮凝剂库存及实产氧化铝进行盘点,并结合考核指标,计算货款的结算金额。无异议后,由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及时办理付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及电子承兑汇票不限(如有偏离,请各投标人自行说明结算条件)。
3、****公司中标,即综合粉态和液态的总价格及产品质量有优势的单位供货。中标单位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缴纳 30万元履约保证金(也可由甲方从最初应付货款中扣收),用于保证本承包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乙方。另: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已中标单位的粉态或液态絮凝剂质量不能适应招标方生产需要,且中标方无力解决相应的技术等问题,想要退出其中一种或二种絮凝剂时按以下方式协商解决:①在扣罚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还需赔偿招标方相应的损失,具体金额视情况双方协商解决。②招标方可选择递补单位补充进来完成絮凝剂的承包工作(与已中标方共同**完成或单独完成),招标方在确定中标单位的同时对递补单位应予以明确。
4、关于絮凝剂盘存及实产氧化铝盘点的数据的核算,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应现场参加复核,无异议应及时确认。招标方商务部门应书面告知投标方现场盘点复核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最后一天),投标方应按时到厂。如不能及时到厂,应向招标方出具书面文件,认可招标方提供的数据。如既不按时到厂实地复核,也不出具书面文件认可招标方提供的数据的,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未结算款项视为违约金,由招标方扣罚,不再结算给投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