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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7-03 10:50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元 |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支部研究,我中心在****农业面源污染(**片区)综合治理项目二期招投标中不派遣招标人代表评标,现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1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总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现修改为:“第6.1.1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评标专家总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