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厂区用地位于**市金井镇埔宅村、三坑村,总用地面积978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822025GG****522号)。现****公司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建筑单体调整:1#、2#、3#厂房及宿舍楼立面材质及色彩调整。1、将一层外墙小麦色贴砖饰面调整为中灰色真石漆饰面。2、将二层及以上外墙小麦色贴砖饰面调整为浅黄色真石漆饰面。3、取消1#、2#厂房二至五层橙红色真石漆饰面及中灰色贴砖饰面统一调整为浅黄色真石漆饰面。4、对3#厂房二至六层沿街面窗户及线条进行调整。
对以上调整涉及建筑立面图及效果图进行变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方案变更未涉及指标调整。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实施办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3日至7月16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办公地点:**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sina.com,联系电话:****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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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