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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产业引导母基金(暂定名)管理机构市场化遴选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更正为“**市**产业引导母基金(暂定名)总规模暂定为10亿元人民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2.开标地点:******开发区九华山大道389号益瑞楼2楼开标室;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磋商会议。若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标书代写
3、删除“八、其它事项说明”中的第2条关于邮寄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标书代写
4、磋商文件及公告中与本次补遗内容不一致处以本次补遗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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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