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989605 | 建设单位法人:江军延 |
| 吕冰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武原街道秦山路87号 |
| S207**至**公**湖区科技****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K11+517.035-K22+512.7)建设涉及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明店5837线段迁改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20.8396,120.8249 纬度: 30.6116,30.613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30 |
| 浙环辐〔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626 |
| 1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9896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卫康环保****公司 |
| ****0108MA2AXDJA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321542 | 竣工时间:2025-02-23 |
| 2025-02-24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5-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dmin/login.php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0G#~32G#改造段 拆除原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0#-32#塔,在原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0#小号侧、32#塔大号侧**30G#、32G#共2基双回路耐张塔,在原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1#塔大号侧**31G#双回路直线塔。**双回路线路路径长度0.753km,拆除双回路线路路径长度0.761km。本工程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0G#~32G#改迁线路涉及原32#~33#、原30#~29#线路调整段0.8km。 (2)500kV明店5837线30G#~32G#改造段 拆除明店5837线30#-32#塔,在原500kV明店5837线30#小号侧、32#塔大号侧**30G#、32G#共2基双回路耐张塔,在原500kV明店5837线31#塔大号侧**31G#双回路直线塔。**双回路线路路径长度0.789km,同塔双回架设单回挂线,拆除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0.715km。500kV明店5837线30G#~32G#改迁线路涉及原32#~33#、原30#~29#线路调整段0.8km。 | 实际建设情况:(1)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0G#~32G#改造段 拆除原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0#-32#塔,在原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0#小号侧、32#塔大号侧**30G#、32G#共2基双回路耐张塔,在原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1#塔大号侧**31G#双回路直线塔。**双回路线路路径长度0.753km,拆除双回路线路路径长度0.761km。本工程500kV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30G#~32G#改迁线路涉及原32#~33#、原30#~29#线路调整段0.8km。 (2)500kV明店5837线30G#~32G#改造段 拆除明店5837线30#-32#塔,在原500kV明店5837线30#小号侧、32#塔大号侧**30G#、32G#共2基双回路耐张塔,在原500kV明店5837线31#塔大号侧**31G#双回路直线塔。**双回路线路路径长度0.789km,同塔双回架设单回挂线,拆除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0.715km。500kV明店5837线30G#~32G#改迁线路涉及原32#~33#、原30#~29#线路调整段0.8km。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塔基施工期占用耕地时,需将剥离的表层土(10~30cm)分类堆放并用土工布临时遮挡维护,待施工期结束后用作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在保证塔腿露出地表的前提下,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直接下挖,以尽量保留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基面进行植被恢复。 (3)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选择地势开阔平坦的区域,以减少植被砍伐量,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可采取灌、草相结合方式,植被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 (4)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5)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1)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采用商购运至现场使用,无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产生。 (2)不在水中(河道)立塔,邻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邻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雨天施工;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房屋,停留时间较短,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 (3)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车辆进出村庄附近时,限制车速,减少车辆扬尘。 (5)车辆进出较为频繁的泥结路面,在大风干燥的时,进行洒水降尘。 (6)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须做好编码登记工作。 (1)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 (2)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 (3)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5)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1)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土方挖掘量很小,挖掘土方每个塔基施工区平铺或填筑,无弃土产生。 (2)工程施工挖方就近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遮挡维护,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无弃土。 (3)输电线路开挖土方需全部回填;建筑垃圾中的钢结构剩余物料、拆除旧塔基和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清运至规划建设的消纳场所;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设施,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1)输电线路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2)实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线路经过耕养区、公众曝露区时分别满足对地最低线高的要求。 500kV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500kV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1)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或对民屋实施拆迁等措施。 (2)工程建成后,若出现因本工程线路运行造成的异常静电现象,建设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协助沿线居民采取相应的接地防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塔基施工占用的耕地,在开挖时将剥离的表层土(10~30cm)分类堆放土工布遮挡维护,项目施工结束后均进行了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2)基坑开挖时已尽量少开挖施工基面,直接下挖,尽量保留了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对基面进行了植被恢复。 (3)本项目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占地利用现有的平地,选择在地势开阔的区域,减少了植被砍伐量,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有土地类型进行了植被恢复。 (4)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均采取了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等措施,避免了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5)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施工现场清理,同时对土地类型进行恢复。(1)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采用商购运至现场使用,无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产生。 (2)本项目不在河道中立塔,施工临时占地也远离附近地表水。项目所有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遮挡,避免了雨季收雨水影响冲刷进入周围水体。项目避开了在雨季作业,同时严格规范施工人员,施工剩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处理,不存在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的现象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居民房屋,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不断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的车辆均进行了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避免了沿途漏撒。 (3)施工单位落实了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车辆进出村庄附近时,限制车速。 (5)施工单位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 (6)施工单位已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项目进行了编码登记工作。 (1)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已避免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 (2)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安排在白天施工,不在夜间进行施工; (3)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连续作业的现象。 (4)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5)对导线和金具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或毛刺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1)本项目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土方挖掘量很小,挖掘土方每个塔基施工区平铺或填筑,无弃土产生。 (2)工程施工挖方就近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遮挡维护,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无弃土。 (3)输电线路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中的钢结构剩余物料、拆除旧塔基和导线由国****公司****公司回收处理。无法回收利用部分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清运至规划建设的消纳场所;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设施,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1)本项目输电线路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选用了表面较光滑构件。 (2)本项目输电线路在经过耕养区、公众曝露区时均满足对地最低下线高的要求。 500kV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 500kV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1)根据现场检测结果,输电线路监测断面各监测点位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耕养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10kV/m、磁感应强度100μT)。环境敏感目标各监测点位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kV/m和磁感应强度100μT)。(2)本项目运行期间未收到异常静电反馈。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合理选择线路走向和塔型,采取合理的线路架设高度,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固废的防治措施,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控制土石方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牵张场、施工道路及塔基开挖场地的生态恢复治理。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依法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主要落实了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线路架设高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根据现场检测结果,输电线路监测断面各监测点位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耕养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10kV/m、磁感应强度100μT)。环境敏感目标各监测点位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4kV/m和磁感应强度100μT)。 (二)建设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了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固废的防治措施,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控制了土石方开挖量和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牵张场、施工道路及塔基开挖场地的生态进行了恢复治理。 (三)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四)建设单位不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积极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已将电磁辐射环境预测结论等评价结果以报告公示的形式告知公众。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