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补充公告
我局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的余国土告字【2025】7号公告中,2025-5号地块标准地相关指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亩均税收调整为不低于4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调整为不低于 33.34 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调整为不低于 19585 万元/吨;土地产出率调整为不低于 779.92 万元/亩,具体详见标准地协议(以此为准)。
同时该地块竞得人须按照《**市工业投资项目用地资格评价实施办法》(余政办发〔2024〕13号)相关要求实施,****管委会签订《**市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同时要提供《项目联合评审意见表》(附件),后续使用严格按照《**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余党办〔2025〕25号)执行。
特此告知。
****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