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25707M/202506-00021 |
|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2025-06-26 |
| ****分局 |
| 2025-06-26 |
**市立****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立****公司“立晟年产145万平方米PVC装潢墙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金盛路168号,租赁**市**道路****公司厂房约8000m2,拟建6条PVC装潢墙板生产线,购置螺旋上料机、挤出机、分配器等设备共约50台,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45万平方米PVC装潢墙板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做好项目区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满足**市****公司****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冷却塔排水水质简单,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上述废水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公司****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按《报告表》中的规定进行处理。投料、混料、储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含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磨粉机产生的废气经负压输送系统排气接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挤出、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表2中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控制要求;氯乙烯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5中厂界排放限值。
(三)运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厂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除尘灰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妥善做好废胶桶、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项目须采取主动预防、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将危险废物暂存间、矿物油暂存区设为重点防渗区,车间其他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生活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防渗区建设必须符合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做到厂区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三、你公司应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强化环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等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
四、******开发区****工作站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复。
2025年6月26日
抄送:区安委办、****管理局、区工信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工作站。
**** 2025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