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7-03
增资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长公GY-GG-****010919}
| 项目名称 |
**长玉特陶新****公司增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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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披露公告期 |
20 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30日 |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7月31日 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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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431-****9642 |
|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980000 |
电话 |
0431-****9873 |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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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 诺 书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 **市 ****中心 发布 增资信息 ,择优 选 定 投资方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 、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 XX ****中心 的 相关 规定 ,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融资方 **长玉特陶新****公司
二、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长玉特陶新****公司增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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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 ) |
不超过345.8293 |
新增资本拟对 应持股比例 |
不超过2.04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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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500 |
拟新增投资方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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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目的和资金用途 |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大,流动资金的补充、必要的****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股东借款、****公司现有股东的债务或者任何金融属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等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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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是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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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资 价 值 描 述 |
**长玉特陶新****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至今已具有高成长性和技术创新能力,且在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带动**新区产业集群发展方面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具体表现为: 高成长性企业:根据企业今年来经营数据以及《企评家》成长性评价报告,长玉特陶的成长性得分为542分,超越了行业内86%的企业,成长性等级为B+,****公司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技术创新能力:****公司在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情况分析,其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政策支持与区域优势:长玉特陶作为**市“十四五”规划中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链的龙头企业之一,得到了政策的大力支持,同时依托**新区的区域优势,推动先进基础材料产业转型升级。 产学研**平台:长玉特陶致力于构建特种陶瓷材料产学研**平台,与多所高校建立了研发**关系,并互派常驻研发人员,这有助于企业技术创**人才培养。 市场需求与增长潜力:长玉特陶瞄准高端制造、冶金、航空航天及核能等行业局部国产化相对空白的市场,其产品在这些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市场需求。 产品技术领先: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0项,部分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化钛产品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优秀作品奖”。 产业集群发展:长玉特陶作为特陶产业园的龙头企业,致力于打造百亿级特种陶瓷材料产业集群,这有助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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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 名称 |
**长玉特陶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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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本 情 况 |
住所 |
******开发区建丰街7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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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王玉金 |
成立日期 |
201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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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16600.0 |
实收 资本( 万元 ) |
1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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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其它 |
所属行业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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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0101MA14AL1X02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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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品制造;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住房租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检验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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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个数 |
5 |
职工人数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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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 资 方 股 权 结 构 |
股东名称 (前十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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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有限公司 |
8466.0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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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玉金 |
4300.0 |
2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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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荣厦 |
2910.6 |
17.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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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323.4 |
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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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伟 |
600.0 |
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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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万元) |
近三年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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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
营业 |
营业 |
净利润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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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度 |
2020 |
-1674 |
-1674 |
14036 |
3473 |
1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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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
1040 |
-1664 |
-1664 |
12901 |
663 |
12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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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 |
507 |
-1374 |
-1374 |
59125 |
48791 |
10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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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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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日期 |
营业 |
营业 |
净利润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 |
|||||||
| 2025-03-31 00:00:00.0 |
69.53 |
-317.52 |
-317.52 |
13748.79 |
3503.09 |
1024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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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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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事务所 |
******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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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办公室决议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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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 资 行 为 批 准 情 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 □中央其他部委 □省级国资委 □ 省级其他部门 □ 市级国资委 □ 市级其他部门 √ 县(区、市)国资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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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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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1MA14AL1X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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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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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 对 增 资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相 关 信 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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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以下增资条件中对投资方的要求是增资协议的必备条款,意向投资方所提投资意向应当满足该等条件,在不低于该条件所确定标准的前提下,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增资协议的组成部分。
| 投 资 方 资 格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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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 资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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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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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7月31日 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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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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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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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 ( 万元 ) |
|
| ****001 |
**长玉特陶新****公司增资项目 |
[尚未生成子账号]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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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事项 |
1 .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融资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A. 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 意向投资方通过获取融资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融资方合法权益的; C. 意向投资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融资方合法权益的; D.投资 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投资的;; E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 . 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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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 投资 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中心相关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融资方、交易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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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渠道 |
除交易机构网站外,如需要通过其他渠道发布信息的,不得变更信息内容和发布时间。 |
| 信息披露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 期满的安排 |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的要求。 |
六、择优方式及其他要求
| 择优方式 |
□竞价 □综合评议 √竞争性谈判 □其他 |
| 择 优 方 案 |
(1)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资金实力雄厚、有较强**整合能力,能与融资方形成产业协同效应并能为融资方后续融资提供资金支持的优先。 (2)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的优先。 (3)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对融资方的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的认同度较高的优先。 (4)意向投资方具有产业**和影响力,能协助企业拓展产业链发展空间,能提供业务增值服务的优先。 (5)意向投资方具有协助融资方降低资金成本、运营成本的能力的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