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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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一代共享电单车废旧电池处置项目转让公告
挂牌价 92,938 元/2998个
保证金 10,000元
存放地 1.承恩大道北50米国家电网 2.淮**路大**桥下
报名开始时间:2025-07-0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11 09:00:00 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一代共享电单车废旧电池处置项目转让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7-0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1 09: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标的现状 |
| 1 |
一代共享电单车废旧电池 |
48V16A |
2998 |
块 |
闲置 |
|
| 转让底价 |
92938.00元/2998个 |
| 数量 |
2998个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
付款方式:网上转帐 付款期限:成交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 |
| 竞买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地区)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持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包括废锂电池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上传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其他行业资质要求。 |
| 标的交割 |
1、 交割时间:成交后3日内办理交割,5个工作日内提货完毕 2、 交割地点:1.**市承恩大道北50米国家电网,2.淮**路大**桥下 3、 交割规则:(1).线下交割 ,现场计量,经转让方、受让方现场确认;转让方不进行二次转运,由受让方自行安排车辆到堆放场进行运输。 (2).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营业部 ****90671 |
交易 指南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时间:报名时间段内9:300---17:30 联系人: 汤经理 联系方式:133****2706 地点: 1.**市承恩大道北50米国家电网,2.淮**路大**桥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11 09: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标书代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10000.00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7-11 09:00:00前标书代写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买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7-11 09:00:00至2025-07-11 11: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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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交易标的与原则 (1)本次处置标的为****一代共享电单车 2998 块废旧电池,以现场实物现状整体交易,不拆分、不遗留,且无担保、租赁、抵押情况。 (2)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实地查看标的,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质量、规格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风险、瑕疵及本公告内容。 2、报价与发票开具 交易报价为含税价,转让方依据国家现行规定开具发票。 3、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1)标的属于危险废物,受让方须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搬运、存放,并在搬运前向转让方提交资质证明文件。 (2)受让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标的,采取规范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因处置不当引发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仅可按国家危险废物回收规定对标的进行回收处理,再次出让、组装翻新或作其他违规使用,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手续办理与责任承担 (1)受让方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含运输车辆、运输管理、《危险货物转运联单》等)及其他手续,确保处置流程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承担办理手续产生的全部费用。 (2)若因受让方处置流程违规或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导致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等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现场管理与安全责任 (1)成交后,受让方可直接搬离标的资产,搬离过程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监督指挥,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2)受让方负责提供资产搬离所需的运输车辆、起重机械、人工等,承担运输、清场等全部费用,不得损坏转让范围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3)资产交付后,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的安全管理,妥善保管,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丢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4)受让方须及时清运拆除、装运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料,完成装运后清理现场,保持场地整洁。 (5)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受让方全面负责其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环保、消防、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引发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违法行为,受让方须承担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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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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