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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5〕558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07-03 |
上****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唐镇西张家浜(无名河5-唐丰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延期的请示》(浦唐府〔2025〕45号)收悉。
经核,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24年7月16日获批(沪浦发改城〔2024〕638号),据文,由于你镇无法在项目建议书的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故提出延期申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唐镇西张家浜(无名河5-唐丰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有效期延至2026年7月15日。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二、沪浦发改城〔2024〕638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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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