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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5〕559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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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关于曹路镇民秋路(规划环路-华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曹府〔2025〕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地区发展,完善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原则同意民秋路(规划环路-华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西起规划环路,**华东路,道路全长约0.2公里,规划红线宽度32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绿化、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处理好与周边道路和地块出入口的衔接,并在排水系统规划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市浦****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