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书香云境公寓及东方广场绿色提升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江都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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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7-03

项目名称 **区书****广场绿色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书****广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84316.6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周国庆
联系人 于志标 联系电话 182****7966
项目投资(万元) 33236.87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7-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位于书香云境公寓7幢****广场一层至三层室内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家具家电采购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1)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施工方案;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排放的生活污水可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生活污水均需进入截污管道,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1)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废水因泥沙含量较大,需先经沉淀池沉淀达标后再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并将沉淀池中的水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2)现场发现有积水应立即清理,现场道路和排水管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发现有堵塞现象立即疏导;(3)所有施工废水均需进入截污管道,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加以利用,不得长期堆放。固体废物中的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积日清。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执行。(2)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考虑采用静压桩机,降低噪声源强,可有效地避免桩基施工的高噪声污染;(3)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4)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5)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6)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
承诺:**** 周国庆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周国庆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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