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水厂智慧化改造及城乡结合部管网**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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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NHY-202506ZJ-0118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省﹒**市﹒市辖区 |
| 资金来源 |
财**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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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309-430400-04-01-701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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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水厂智慧化改造及城乡结合部管网**工程(一期) |
| 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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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专项工程暂估价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 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具体设计标准由业主确定,总承包单位按 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具体采 购方案(包括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和采购总价等内容)必须由业主确定;重 要设备及材料到货后须经业主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的所有相关内容、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竣 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周边关系的协调 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以批准的设计施工图为准。专项工程暂估价部分: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须由发包人组织采购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与中标人按招标过程中的约定签订暂估价专业工程合同 。暂估价的招标****评审中心出具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确定暂估价采购方案、采购合同、采购技术要求等,由承包人按控制价,与中标人按招采过程中的约定签订暂估价专业工程合同,暂估价的招标****评审中心出具的招标控制价为准。****政府出具最新的财政评审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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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最高限价 |
操作 |
| 1 |
****01 |
****水厂智 慧化改造及城乡结合部管网**工程(一期) |
11,195 |
7,330.3493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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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体顶端 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专项工程暂估价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 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具体设计标准由业主确定,总承包单位按 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具体采 购方案(包括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和采购总价等内容)必须由业主确定;重 要设备及材料到货后须经业主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的所有相关内容、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竣 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周边关系的协调 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以批准的设计施工图为准。专项工程暂估价部分: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须由发包人组织采购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与中标人按招标过程中的约定签订暂估价专业工程合同 。暂估价的招标****评审中心出具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确定暂估价采购方案、采购合同、采购技术要求等,由承包人按控制价,与中标人按招采过程中的约定签订暂估价专业工程合同,暂估价的招标****评审中心出具的招标控制价为准。****政府出具最新的财政评审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窗体底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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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水厂智慧化改造及城乡结合部管网**工程(一期)-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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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0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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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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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水厂智慧化改造及城乡结合部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说明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水厂智慧化改造及城乡结合部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入围资格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665万元、供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8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评审加分项为: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665万元、供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8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第二、三个评审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131万元、供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12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管部门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为**省 ﹒**市 ﹒市辖区 ﹒住建部门,联系电话:0734-****103。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省 ﹒**市 ﹒**区 ﹒**省**市**区黄白路271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34-****177 招标代理:**** 地 址:**省 ﹒**市 ﹒**区 ﹒****开发区青峰街12****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何丹(项目负责人)、贺洁、万怡辰 电 话:073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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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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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答疑说明文件.pdf下载 答疑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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